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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15     阅读:

各科室、校医院、各中心(经营性实体)

根据学校《关于2022年暑假放假的通知》要求,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暑假放假安排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后勤办公楼各科室人员,自7月18日至8月24日安排轮休值班,8月25日之后全体正常上班。假期值班期间,周六、周日正常值班。其他单位人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完成既定工作任务并保证暑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自7月16日起可以自行安排轮休及值班时间。如有特殊任务,将提前通知,请及时返岗上班。

2、各科室、各中心请将暑假值班安排表于7月16日12:00前以电子版的形式报综合科刘翠莲,联系电话:86057168。

二、相关要求

1.放假前,各单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教育干部员工(业户)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和法律法规,保证假期人身财产和工作安全。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增强防控意识,落实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效。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和人员外出、返回、核酸检测、健康日检日报、体温异常情况、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区域摸排等信息及时报备调度汇总等工作,于每天下午4:30前上报当天信息动态变化情况,加强联防联控和流动人员管理,各科室、各中心要做好假期期间全体员工(业户)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物资保障组要加强防疫物资管理工作,保障防疫抗疫供给。防控医疗组(校医院)按照学校防控办要求,切实做好师生员工核酸检测采样、预检分诊、发热等相关症状人员转诊等管理、院感防控、师生基本诊疗保障等工作。

3.放假期间,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填写请假条和承诺书),经逐级签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得前往有中高风险区和14天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返回后按要求严格执行青岛市及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返回后及时销假,外出和返回都要通过“疫情防控人员信息登记”小程序进行报备,外出时只填外出信息,返回时要将外出、经停和返回所有信息完整填报一次。

上级疫情防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另有要求会随时转发通知,请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4. 放假前下发暑期后勤服务温馨提示,假期期间重点部位要落实好昼夜值班工作,确保安全。负责正常运行保障工作的饮食、学术、物业、校医院、幼儿教育等单位,要充分做好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要高度重视员工高温防暑、降暑工作,保证生产安全,做好优质服务等工作。

5.值班人员及后勤防汛小组成员要密切关注汛期情况,做好防汛物资及应急准备工作,后勤各级领导干部及上述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各单位和物业服务单位要加强道路、楼宇楼顶排水管道疏通工作,确保雨水流淌通畅;加强责任领域公共设施巡查,确保设施安全、设备安全运行。

6.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后,自行协调换班到位方可离岗,确保不空岗。各科室、各中心主要负责人外出离开青岛市,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

7.集中精力做好暑期重点工作,根据工作清单,集中推进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发现问题自查发现问题整改,逐个整改销号;协同做好图书信息中心大楼物业服务外包、图书信息中心大楼与工程实训大楼直饮水BOT服务项目、学苑餐厅三楼委托经营方案论证、项目立项和规范招标工作等工作;做好假期食品卫生安全、药品安全、直饮水安全和安全与服务质量监控工作;做好假期物业环境保洁与安全巡查监督、极端天气情况下行道树状况巡查、赋权领域公共设施安全和立项维修项目施工质量巡查等工作,随时做好应急维修工作,保证环境整洁、出行安全、设施安全、工程工期与质量

8.做好暑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工作规划工作,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于8月20日前通过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群发综合管理科。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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