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区语委下发《关于公布黄岛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通知》,山科大幼儿园被授予“黄岛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
长期以来,山科大幼儿园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山东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把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到教育教学和师生技能训练中,纳入到园所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渗透到体育、智育、德育、美育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中;充分利用宣传栏、标志牌、校园网络等,积极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本园通过开展经典诵读、幼儿合唱比赛、苏学亭书法授课等活动,学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水平,全面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努力提升园区文化品位。(后勤管理处 通讯员)